《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获得青年苗木补偿费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79号)规定,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户所获得的青苗补偿费为:村镇企业属于农作物工业的收入范围。,也是一种经济损失补偿收入,因此,对所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地过程中征地单位向土地承包人支付的补偿费税款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87号)。获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处理有关税收减免或处置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企业政策迁移和处置收入”为“本通知中所指由于政府政策原因,例如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迁)或处置相关资产,并从政府中转移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从市场上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收入(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由于该土地尚未开发用于房地产,也没有发生资产搬迁或拆迁,因此,获得的补偿不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搬迁的企业所得税清算问题的通知》的免税规定。或处置收入”。
1.赔偿是法律要求的赔偿额。
2.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纳税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六类: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关联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组织。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货物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3.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及其他创收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收入为基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应税对象。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除外。
问:我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它拥有购买土地上自建车间的生产和运营(使用权为50年)。最近我听说这个地方可能已经搬了。我还听说如果出售土地,则必须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但是,由于政府的计划,我们不得不采取行动。到时候,我们将找到一个地方继续经营土地销售收入或政府给予的补偿。我们必须以这种方式纳税吗?您要缴纳什么税?如何付款?答:营业税管理:《营业税事项说明》第8条规定,不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使用者应征收营业税。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我们就不征收营业税:1.必须有市政府的文件来收回土地; 2.土地使用者支付的补偿金必须由财政支付。如果贵公司有上述任何恢复单据,则由政府财政支付相关款项,并且不收取营业税。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办公室:1.土地增值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如果因城市需要而搬迁城市实施规划和国家建设,原房地产应当由纳税人自己转让。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查后,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6] 21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根据第四段:“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旧城区的重建或企业的污染和扰民(指过量的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对环境造成一定危害)。城市居民的生活)。政府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城市规划确定搬迁地点;因“需要国家建设”而搬迁,是指因国务院,省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而搬迁案件。2.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162号)第三条规定:对转让和转让合同征收印花税。基于“财产转让文件”的土地使用权。“财产转让文件”的印花税率为十分之五。企业所得税管理处: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征收和管理。建议该单位咨询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