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计收集的企业无须缴纳所得税。批准的征收企业按照一定的收入比例缴纳所得税,与利润无关。
税务局有权这样做,被称为“批准收款”。
这种情况通常适用于会计状况较差的企业。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会计核算合理,则应根据帐面利润(即“帐款收款”)缴税,然后可以要求税务部门更改收款方式。如果他们不同意,则可以向其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您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批准征收的适用范围:《税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1.帐簿不得依法设立; 2.帐簿应依法设立但不依法设立; 3尽管已建立了帐簿,但帐目混乱,但难以完成收入凭证或成本信息检查账户; (四)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义务,但由于税务机关的命令,未在规定期限后申报; (五)擅自销毁帐簿或拒绝提供税务信息的; 6.其他情况。具有上述情况的纳税人没有能力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自行申报企业所得税,因此他们实施了批准的征收。因此,无论是否有利润,只要实施了批准的收款,您就被认为是有利可图的,当然您需要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