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优惠政策体系不健全。首先,对农村经济实体的支持力度不够。首先,对农村经济实体的支持力度不够。二是农业资源初加工和综合利用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第三是向新农村建设捐赠社会力量,这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前都受到了严格的政策限制。
(2)当前的优惠政策缺乏鼓励自主创新的针对性。一是缺乏鼓励自主创新的早期研发过程的税收政策。二是企业研发费用扣除的适用范围太窄,门槛太高,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的激励作用不明显。此外,实施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优惠政策在实施中还存在一定困难。
(3)支持第三产业发展的优惠所得税政策较少。
(4)环保,节能和节水的优惠政策过于狭窄。首先,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兴能源生产企业没有优惠政策,不利于新兴能源的发展和能源结构的调整。二是节能,节水,环保设备优惠项目狭窄。第三,对一些高污染和高能耗的企业没有严格的规定。
(5)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优惠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
(6)缺乏优惠政策来支持欠发达地区的发展。
(VII)当前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落后于当前情况。
1.增值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及其他产品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56号)明确规定:对企业实行增值税免征政策。销售以下自产商品:... ...混合了不少于生产原料中废渣的30%的特殊建材产品。特定的建筑材料产品是指砖(不包括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道,混凝土,砂浆,人孔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隔热材料和矿物(岩石)羊毛。…由废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沥青混凝土的数量不少于生产原料的3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商品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征收增值税政策简单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 9号)明确: ...销售自己生产的以下商品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遵循简单该方法根据6%的收税率计算并缴纳增值税:...商品混凝土(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hl 2.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实施情况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47号):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已使用目录中所列的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中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产品。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当年总收入的90%。当fjn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时,“目录”中列出的资源与产品原材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中指定的技术标准。其他项目获得的非资源综合利用收益,应与综合资源利用收益分开核算没有单独核算不得享受优惠政策。批复国税函[2009] 567号《企业所得税优惠综合利用》发行日期:2009-10-10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收到了贵局《关于企业综合利用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地水发〔2009〕131号)。经研究,批准如下:江西泰和裕华水泥有限公司回转窑余热利用发电厂利用公司回转窑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发电,尽管其生产活动符合《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但是,由于回转窑余热利用发电厂属于江西太和裕华水泥有限公司内部非法人分支机构,因此不构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其余的火力发电产品直接供应归关联公司所有,不包括在公司收入中。因此,使用公司回转窑水泥生产过程的余热发电企业的回转窑余热利用电厂不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