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移交公配企业所得税-无偿移交的公租房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5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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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5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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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是否涉及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中的“收取捐赠收入”是指企业从其他企业取得的货币价值,免费的组织或个人资产,非货币资产。

接受捐赠的收入,并根据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25条规定,如果企业交换非货币资产并将商品,财产和劳工服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募集资金,广告,样本,员工福利或利润分配,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视为商品买卖,财产转让或者提供劳务。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股权的自由转让,应将B公司视为转让财产,而A公司应根据收到的捐赠收入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接受政府将集体企业整体无偿转让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需要。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第3款所指的财产收入转移是指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本和债务来自其他财产的收入。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款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的企业取得的所得。。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款所述的其他收入,是指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至第八款规定的收入外,企业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包括公司资产盈余收入,逾期未退还的包装押金收入,真正无法应付的应付款,坏账损失后已收回的应收账款,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根据上述规定,将全部或部分有形资产,债权和债权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涉及财产收入(包括有形资产,权益和债权)的转移),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及其他收入(包括债务)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房管理中心出租房产 全额上交财政的是否要交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 88号,

1.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使用的土地和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的土地占用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为支持其他住房项目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根据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资料,可以按照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城市土地使用税。公共租赁房屋要占建筑总面积。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从事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印花税应予免除。为支持其他住房项目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根据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材料,可以根据公共租赁建筑面积的比例免除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有关的印花税。住房到总建筑面积。

3.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以公共租赁住房的形式购买住房免征契税和印花税;双方签订公共租赁房屋租赁协议所涉及的印花税免征。

6.从经营公共租赁房屋获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和财产税。公共租赁房屋的租金收入和其他房屋业务收入,应当分别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和房地产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在总收入中,以下收入为非应税收入:(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费用和政府资金。

因此,税法规定,只有依法收取并包括在财务管理中的行政费用和政府资金才能被视为非应税收入。房屋租金收入是应税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应首先征税。公司所得税。再次打开您的财务。

企业接受无偿划拨无需交所得税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