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以估计费用的形式解决。
仅按季度预付款,与税收无关,只要企业在年度结算前获得发票即可扣除税前付款,按季度预付款,则临时会计没有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支出未能及时获得有效的费用和支出证明。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根据账面金额暂时计提;那时,您应该用有效的证书补充成本和费用。
没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6条(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4号):
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当年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费用未能及时获得有效的成本和费用证据。企业预先缴纳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根据账面价值暂时计提;结算后,应补充费用和支出的有效证据。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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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帐户结算”后获取发票
结算和付款后,企业获得有效证书或发现其他可扣除但不可扣除的费用,则应及时报告并发表声明,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是财务人员责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收问题的公告的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发现前一年发生的实际费用的企业,在作出特别声明并作出特别声明后,应按照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不得扣除或扣除。说明,它可以弥补这个项目扣除额是每年计算的,但确认补充金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