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 Orz可能冒犯了税务局
如果涉及的金额太大,税务局应该说什么,
但是,如果这笔款项真的很大到数千万美元,就很难说这是未偿还的借款,
最好先签订贷款合同,然后计算利息(不高于同期的银行利息,这意味着利息可以较低)
然后将贷款合理化为收入(借入利息收入)并支付一点税,这样麻烦就少了!
现在,逃避利润和弥补税收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0_0 ...
企业所得税方面,按照财税(2009)121号,国税函(2009)2号的规定,只要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或者在境内关联方之间不造成税收损失,请勿进行任何税收调整。
纳税人需要注意一个企业将闲置资金借给另一家企业使用的事实,规定该企业不收取利息,而是另一家企业以低于其市场价格的价格提供其他服务或商品的行为。无法考虑免费的。只要企业间贷款不收取任何利息,税务机关就会探索其获取其他经济利益的途径。如果一个企业以低于市场价格甚至免费的价格获得另一家企业的劳工或商品,则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这种关系确定该企业贷款已“清偿”,然后确定其应税营业额。
如果确实未偿还,则纳税人有义务证明其“免费”贷款的合理性。
问题的核心是关联公司之间存在“不合理的业务安排”,并且税务机关有权分析和判断是否征收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调整的依据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特殊税收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第30条实际相同的家庭关系税收负担对于当事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该国家的总体税收减少,原则上就不会进行转让定价调查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