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售卖企业所得税处理-无偿受让债权 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5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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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5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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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个问题。公司所持债权无偿划转给另一个公司,有什么涉税事项吗?谢谢!

转让人可能有债权转让损失,该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受让方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确认债权转让的收益。

无偿转让股权纳税方面可以减免吗尤其是企业所得税

首先是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都应按十分之一的五分之几缴纳印花税,这属于产权转让。

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则必须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平价低价转让,则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但需要获得主管税务机关的确认。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7号公告)。股权转让人为法人企业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居民企业按照规定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中国未设立组织的非居民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政策依据:《股权转让收入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居民企业股权转让》(国税函[2009[第6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

无偿受让股权应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发生在企业内部,商品,财产和劳动力用于捐赠,偿债,赞助,募集资金,广告,样本,职工收益或利润分配。就此而言,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否则应视为买卖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

关于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和计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股权收益转让应在转让协议中生效并且,在完成股权变更程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股权转让收入从取得股权发生的成本中扣除,即为股权转让收益。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收益时,不得根据股权的可能分配扣除被投资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和股东的其他未分配利润。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述的企业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坚持债券投资到期和债务免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所述,企业获得的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不准备持有的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债券投资到期日,劳务及相关权益等待。

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其公允价值确定。

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第21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第8款所指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免费获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资产。

接受捐赠的收入,并根据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上述规定,乙公司的股权自由转让被视为财产转让,当转让(礼物)协议生效且股权变更程序完成后,收益实现以公允价值确认的金额,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缴纳营业税。。

公司A的自由股权转让应根据转让协议生效和股权变更程序完成后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