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税务机关要求采取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的退税属于公司营业利润的优先分配,因此应将获得的收入重新计算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这部分收入不是公司的补贴收入,而是利润分配过程由于折扣而免税。
在2011年完成2012年的企业结算和付款后,税务局应退还企业所得税=(-4.7万元+ 3.7-1.05)* 25%= -51.25万元(负数)(确认会计事务所在税务局在审计报告真实有效的前提下,企业除附有退税申请报告外,还必须附有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