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D,
B是免税收入
非应税收入:
1.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分配给预算管理中包括的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财政资金,除非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和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税务机关。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费用和政府资金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按规定支付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费用。
(2)企业收取的各种资金和收费应计入当年的总收入。
(3)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支付的政府资金和管理费用,被批准为非应税收入,其计算方法如下:扣除总收入;未上交政府的部分,不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非应税所得,是指企业取得的财政资金,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用于特殊目的并经国务院批准。(什么样的财政资金被分类为非应税收入,哪些财政资金被分类为应税收入)
(1)企业获得的各种金融资金应计入企业当年的总收入(要求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返还本金)。
(2)由企业取得并经国务院财税部门批准用于特殊用途的财务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作为非应税收入,并于当期收入总额中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纳入预算管理的机构,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会根据批准的预算和资金报告关系,获得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分配的财政补贴收入,并被批准为非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从收入总额中扣除,除非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
鼓励高科技
1.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以下原因需要加速折旧,则可以缩短折旧期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方法:
(1)由于技术进步,固定资产具有更快的产品更换速度;
(2)全年处于强烈振动和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摘录自《企业所得税法》
2.购买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软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缩短折旧或摊销期限最短的期限是2年。
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生产设备可以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折旧年限适当缩短,最短期限为3年。确定
的新软件生产企业后,将从获利年度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并在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被视为软件企业,并享受软件企业的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生产线宽度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营业期为超过15年,利润就会开始从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年度开始,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一半。
对于线宽小于0.8微米(含0.8微米)的集成电路产品制造商,在确认后,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免税。减少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实际金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软件制造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员工培训费用。
国家规划和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果当年不享受免税待遇,将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摘自财税[2008] 1号)
3.独立开发和生产动画产品的认证动画公司可以申请鼓励企业软件业发展的优惠公司所得税政策。
摘自财税[2009] 65号
4. 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厦门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识别出的技术先进的服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可减少15%。
经认证的技术先进服务企业的员工教育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的8%)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出部分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
摘自财税[2010] 65号
改善民生
1.如果企业安置残疾人,则根据应支付给残疾人雇员的工资的实际扣除额,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支付给残疾人雇员的工资的100%。
允许企业在预先申报公司所得税时计算对付给残疾雇员的工资的扣除额;年底,当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最终结算表结算后,按照规定计算额外的扣除额。
摘自财税[2009] 70号
2.加工企业和商业社区,服务企业(广告,房屋代理,典当,桑拿,按摩,氧吧除外),劳动和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企业以及在街道社区中具有加工性质的小社区在新增岗位上,持《就业和失业登记证》(载有《企业税收政策》)的新聘人员签订了超过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了社会保险费,在三分之内。年份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将按实际招聘人数依次扣除。配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变动20%。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地区实际情况确定该范围内的具体配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摘自财税[2010] 84号
3.从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商业文化机构改制为企业,并且从改制登记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摘自财税[2009] 34号)
风险投资企业
1.通过股权投资向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投资超过2年的风险投资企业,可以在其持有股权2年的当年扣除该风险投资企业占其投资的70%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当年的税收抵免不足,则可以在下一个税收年度结转税收抵免。
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
1.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豆,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摘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非居民企业和外国投资者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的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2)国际金融组织将优惠贷款的利息收入提供给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
(3)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收入。
2.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之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及以后年度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两岸直接海上航行
(摘自财税[2009] 4号和财税[2010] 63号)
节能环保
1.企业从事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从项目的第一笔生产和经营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从第一年至第三年,第四年至第六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每年减半。环保,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企业使用《综合资源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从不受国家限制或禁止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中获得收入,并将其减少为占总收入的90%。
(摘录自《企业所得税法》)
2.如果为合格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则该项目在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税收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年份从第四年到第六年,企业所得税按25%法定税率的一半征收。
(摘自财税[2010] 110号)
3.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获得的以下收入免征公司所得税:(1)CDM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转移收入中的一部分移交给了国家; (二)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 ((三)基金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利息收入; (四)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已为企业实施,将HFC和PFC的CDM项目将温室气体减排收入的65%转移到了该国,以及将N2O CDM的项目将温室气体减排收入的30%转移到了该国。实施此类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收入从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该项目收到税收年度的纳税年度的第四年至第六年,企业所得税减半。首次减排收入。
(摘自财税[2009] 30号)
4.自2008年1月1日起,核电企业获得的增值税退税专门用于偿还本金和利息,并且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摘自财税[2008] 38号)
西部大开发
1.从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西部地区的鼓励工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摘自财税[2011] 58号)。
期货
1.根据《期货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令号:中国期货保证金监督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保护基金公司))获得(第38条,以下简称“临时措施”)以下收入不包括在其所得税收入中:
(1)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期货保护基金收入,占风险准备金总额的15%,交易费用的3%;
(2)期货公司根据代理交易支付的期货保护基金收入为百万分之五至十
(3)依法追究责任方的收入;
(4)期货公司破产和清算所得;
(5)捐赠的收入。
2.期货保护基金公司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国债购买收益,中央银行和中央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收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金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