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头项目
1.“税期”:税期的当月第一天(季度)至该月的当月最后一天(季度)。对于
在年中开放的时间,“税期”应为从当前月份(季度)开始到该月最后一天(季度)的一天。从下个月(季度)开始,根据正常情况填写报告。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全名。
个特定项目
(1)应税收入的计算
1.纳税人填写此表的第1至6行,“根据总收入批准应纳税所得额”。第1行“总收入”:填写今年获得的总收入。
2.第2行“非应税收入”:填写包含在纳税人总收入中但不征税的财务拨款,依法收取的行政费用,并包括在财务管理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3.第3行“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计入总利润但不受税收法规免税的收入。
4.第4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进行计算并报告。第4行=第1行-第2行-第3行
5.第5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填写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6.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进行计算并报告。第6行=第4×5行。
7.纳税人填写了此表格的第7至9行,这些纳税人“根据成本检查应纳税所得额”。第7行“费用总额”:填写今年发生的费用总额。
8.第8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税率”:填写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税率。
9.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进行计算并填写。第9行=第7行÷(1-第8行“应税收入率”)x第8行。
(2)应付所得税金额的计算
1.第10行“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2.第11行“应付所得税金额”:
(1)对于根据总收入批准应税收入的纳税人,第11行=第6行×第10行。
(2)对于根据成本批准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第11行=第9行×第10行。
(3)应付所得税的计算(退款)
1.第12行“减少: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小型利润企业减少所得税金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要求的小型和小型利润企业的减免税。前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少于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如果预付期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0元,请填写此表第6行或第9行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5%;前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少于100,000元(含100,000元),预缴时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000元但不超过30万元,在纳税年度中,如果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则在此表格的第6行或第9行中填写“应纳税所得额”乘以5%的乘积。
2.第13行“预付所得税额”:填写当年的累计预付企业所得税额。
3.第14行“应缴(可退还)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进行计算和报告。第14行=第11-12行,第13行。当第14行≤0时,此行将填充0。
(4)应征税款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应填写报告
第15行“税务机关批准应交所得税金额”:填写当期税务机关批准的所得税金额(对小型和小型利润企业减免税后的金额) 。
表之间的关系
1.第4行=第1行-第2行3。
2.第6行=第4行×第5行。
3.第9行=第7行÷(1-第8行)×第8行。
4.第11行=第6行(或第9行)×第10行。
5.第14行=第11行-第12行-第13行。当第14行≤0时,此行将填充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税表(B类)
1.纳税人按月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按照批准的征收管理方法(包括批准的应税收入率和批准的税收征收方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此表格(季度)基础,包括依法征税代理商指定的扣缴义务人。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核定的纳税人,按照收入总额,费用和支出以及支出的换算表填写。
其次,表格标题项目:
1.“税收期”:纳税人报告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季度(月)的最后一天。
于年中开业的纳税人,应按照正常情况下从当月(季度)的第一天到当月最后一天(季度)的“纳税期限”报告。下个月(季度)报告情况。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的全名。
3.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1行“总收入”:应根据总收入批准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填写此行。填写当年获得的总收入。
2.第2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所得率”: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所得率。
3.第3行“应税收入”: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税收入=第1行“总收入”×第2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4.第4行“费用总额”:根据费用和费用批准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填写此行。填写今年发生的各种费用。
5.第5行“由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填写由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6.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4行“总成本”÷(1-第5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x第5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7.第7行“总费用”:根据将支出转换为收入的方法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填写此行。填写各种支出的累计金额。
8.第8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9.第9行“已转换收入”: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转换后的收入=第7行“总支出”÷(第1行8“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10.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8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第9行“已转换收入”。
11.第11行“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
12.第12行“应付所得税金额”
(1)批准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填写计算结果:
纳税人根据总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第3行“应税收入”×第11行“税率”来评估应税收入率
纳税人根据成本,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第11行“税率”来评估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根据支出转换其应税收入,应缴所得税=第10行“应纳税收入”×第11行“税率”
(2)实行核定税额征收的纳税人应报告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纳税额。
13.第13行“收入税收减免”:填写当期的实际所得税减免,第13行≤第12行。包括减免税过渡期,小型和低利润企业,高科技企业以及经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的税收优惠。
14.第14行“预付所得税额”:填写当年的累计预付企业所得税额。
15.第15行“应付(可退还)所得税额”: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付(返还)所得税额=第12行“应付所得税”-第13行“所得税减免”-第14行“预付所得税额”;当第15行≤0时,在此行中输入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