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节税

提问时间:2019-10-15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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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0-15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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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在2018年10月1日后就可以依照规定申报扣除?

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在法律的第七版中完成。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款,扣除完,工资还没有市工资最低标准高,有补贴么?

你的想法是错误的。

据您说,有些人的报酬不足。

特别额外扣除额是指在计算综合收入的应纳税额时,除5,000分和“三险一金”特别扣除额以外,还可以进行其他扣除额的项目,例如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六种主要支出,例如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特殊的额外扣除,例如抚养老人。

特别附加扣除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计算成月收入的个人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月收入-5000元起点-三项保险的特殊扣除,一金等。-特殊项目额外扣除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应税收入

2015年有工作人员。2019年的月薪为10,000元,月薪为10,000元。扣除是5000元。保险和保险特别扣除额为1500元。从一月起,儿童教育特别补助费减免1000元。没有减少或免除收入和税收减免。对于前三个月,应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税。 :

:1月:(10000-5000-1500-1000)×3%= 75元;

2月:(10000×2-5000×2-1500×2-1000×2)×3%-75 = 75元;

3月:(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 = 75元;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暂行办法》规定,在学历期间,应按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纳税人的学历继续教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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