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如下:企业所得税应按月或按季度预缴。企业应在当月或季度结束后的十五天内,将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和预缴税款向税务机关报告。企业应自年底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告年度企业所得税,并结清应纳税额。根据上述规定: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十五天内将季度企业所得税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并应提交预付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