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交易中,原始使用权的所有人行使出售(或租赁)权的阶段是“持有环节”;
``持有税''实际上是一种财产税,即年税是根据房地产面积缴纳的。
与土地转让有关的税费
1.营业税和附加费(转让):
1.根据转让价和购买价之间的差额,支付5%的营业税。
2.按照已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市建设税和3%的教育费。
第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让(合同)中规定的金额支付0.05%的印花税。
2,按交易价格(合同)支付3%的契税(某些地方为5%)。
第三,土地增值税(转让):
1.根据收入减少额减去项目额并缴纳土地增值税后的增值税额。
2.扣除项目: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款项;开发土地的成本和费用;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收。
3,税率分四个步骤确定: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额的50%,税率是30%;增值税额超过扣除额的50%至100%,税率为40%;扣除项目金额的100%以上200%以下的,税率为50%;增值税额超过扣除额的200%,税率为60%。
为方便计算,可以通过快速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税*税率-扣除的项目金额*快速扣除系数(分别对应于0、5%,15%,35% 30%,40%,50%,60%的税率)。
补充: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转让),小计7,700元:1.营业税=(45-31)* 5%= 7,000元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7000 *(7%+ 3%)= 700元。
第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小计13725元:1,印花税= 45 * 0.05%= 225元2,契税= 45 * 3%= 13500元
第三,土地增值税(转让人),35572.5元:1,增值税额= 45万元-(31万元+7700元+ 13725元)= 118575元2,指定扣除额:331425元3,增值税额扣除项目金额比例:36%(118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