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为10%;符合条件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为20%;支持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占15%;优惠包括免税收入,减少收入,额外扣除额,加速折旧,应纳税所得额,税收抵免额,可抵税收入,优惠税率,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额以及其他特殊优惠政策。
1,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规模,营利性企业,无论采用审计征税方式还是经批准的征税方式,年应税所得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享受应纳税所得额中包括收入减少额的50%,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按20%的税率计算。 2.符合要求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在预缴,年度结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您可以享受半税政策。3.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应按季度统一预缴企业所得税。(四)企业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享受半税政策:五,企业在年度结算和结帐期间不符合小,营利性企业要求的,提前享受半税政策。付款,他们应该弥补交税。6.根据本公告的规定,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应在2018年第一季度享受免征半税政策的企业所得税预付款,并将其从企业中扣除以下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
允许采用过渡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过渡方法:只有在2007年3月16日(含)之前由工商登记机关注册的企业才能享受过渡性优惠政策。过渡性优惠政策的项目和范围共30项项目包括新的税法公布前,国家按照原税法,行政法规和具有行政法规效力的文件在国家批准的企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有的是专门针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措施,有的是针对特区内外资企业的优惠措施,有的是针对特定地区的特殊优惠措施。同时,明确规定对五个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两免三减”过渡性优惠政策,需要新设立的支持国家。
最初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已在2008年1月1日起的5年内过渡到25%的法定税率。其中,最初实施15%税率的公司在2008年至2012年分别实施为18%,20%,22%,24%和25%。最初实行24%税率的企业将自2008年开始适用25%的税率。以前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五免五减半”和其他常规减免税的企业,将继续按照原税法规定的优惠措施和期限享受有效期。新税法实施后的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如果已经到期,但由于无法盈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则优惠期应从2008年开始计算。
可以继续按照原始优惠政策规定的方法和时间实施过期的税收优惠:1.西方优惠税收优惠政策; 2.民族自治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 3.以前的有关就业和再就业,奥林匹克世博会,社会福利,债转股,资产核查,资产重组,重组,重组和其他公司改革,与农业有关的储备和国家储备金,以及其他个人优惠政策包括六类常规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
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但是,在享受多重税收优惠政策时,是否可以叠加其他政策以最大化收益,许多公司会提出建议。问题。
1.公司所得税有哪些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第2条,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自由收入减少收入,增加扣除额,加速折旧,减少收入额,扣除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率,税收抵免等。
2.可以一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
1.不得享受叠加享受的情况:公司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以及《公司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常规减免税和减免税率税规定不得重叠,一旦选择就无法更改。税收优惠。
参考文件:财税[2009] 69号,国发[2007] 39号。
2.可以享受的情况重叠:有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种税收优惠,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同时享受这些税收优惠。
(1)西部大开发企业的优惠所得税:同时满足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条件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各种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国务院规定的可以享受:在涉及常规减税和减免的减半期间,可以将按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少一半。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财税[2009] 69号({}}(2)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近年来出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都是企业所得税特别优惠政策。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可以叠加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参考文件:财税[2009] 69号
(3)批准征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批准征收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特殊行业和特殊类型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和纳税人不适用于这些措施。
上述特定纳税人是指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按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具有优惠收入政策的企业)。
但是,享受上述政策的批准收集的小型且盈利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扩大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从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月31日,年应税所得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的合格小规模盈利企业,无论是采用审计征收方式还是经批准的征收方式,均可享受财政税收( 2017)43号文件规定,应税收入中包括其收入减去50%的收入,并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