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措词有问题。根据普通民众的理解,产品成本将被视为产品销售成本。如果以产品销售成本计算,则为所得税130.2万元。如果将其理解为库存产品的成本,那么当然是196.2万元的所得税。但是,根据正式测试,不会有这样的模棱两可的问题。只要我们掌握正确的方法,那么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无关紧要的。
拥有一封信比一本书更好。
1.总收入= 1800万元+ 500万元+ 50万元+ 100万元+ 15万元+ 5万元= 2470万元
总支出= 1200万元+ 300,000元+ 150,000元+ 50,000元+ 30,000元+ 100,000元+ 50,000元+ 320,000元+ 45,000元= 1304.5
总利润= 2470万元-1304.5 = 1155万元
减少;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增长:赞助费用50,000元+直接向高级福利捐款100,000元= 15
的应税收入为1165.5 + 150,000-500,000-1130.5
的应纳税所得额= 1120.5×0.25 = 295.125 2,应纳税所得额= 1800 + 500 + 50(国债利息收入)+ 100 + 15 + 5(应付帐款)-1200-30 -15-5-3-32-4.5-50(国债利息收入)= 1130.50万元
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税。在计算总收入时将其相加,然后减去以计算应税收入。应付账款是其他收入,因此将其添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 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有关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如下: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4)款,享受优惠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技术转让应满足以下条件:
(1)优惠技术转让的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2)技术转让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内;
(3)国内技术转让已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部门的认可;
(4)技术转让已获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认可;
(5)国务院税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计算:
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方在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格,但不包括设备,仪器,零件和原材料的销售或转让产生的非技术收入。与技术转让项目不可分割的收入,例如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不应计为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无形资产的税基减去在资产使用期间按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
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可扣除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以外的各种税费,合同签订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和其他费用。
3.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免除技术转让收入的企业,应分别计算技术转让收入并合理分配企业的期间费用;未经单独计算,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收入带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IV。转让技术的企业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提交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