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同一张长发票上开具销售折扣,则可以直接输入该帐户,只要销售发票上的折扣金额不大于销售金额,就可以确认税款;如果销售折扣不在同一张发票上,则企业所得税结算检查无法识别。
答:如果您以折扣价出售商品,并且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了销售金额和折扣金额,则可以对折扣后的金额收取增值税;,不允许从销售中扣除折扣。从增值税征税和减免税统一性的角度考虑此规定,因为如果确认签发了正常销售发票并已开具另一张红色销售发票,则会从增值税中扣除从销售的角度来看,可能导致销售方在扣除折扣后根据销售金额计算税金,而购买者在不扣除折扣的情况下扣除购买价格和进项税额。因此,在增值税中在计算税收时允许从销售中扣除的折扣金额仅限于在同一张发票上单独列出的折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若干问题》(国税函〔2008〕875号)第1条第5款,规定企业为促进销售而进行的价格扣除。商品是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从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中确定商品销售收入。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信用扣除是现金折扣。出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从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发生时从财务费用中扣除。
由于所售商品的质量不合格而导致的企业销售价格的优惠是销售折扣,而由于所售商品的质量和种类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企业退货是销售退货。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企业应享有销售折扣和销售收益,应抵销当期商品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