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D
1.增值税被视为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托运;
(2)寄售货物的销售;
(3)拥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会计的纳税人应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进行销售,但相关机构位于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的商品用于免税商品;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用作投资,并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分发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和加工过的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己生产,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免费赠与他人
2.企业所得税视为销售情况国税函〔2008〕828号。
(1)用于市场营销或销售;
(2)用于社交娱乐;
(3)为员工提供奖励或福利;
(4)用于分配股息;
(5)用于外部捐赠;
(6)更改资产所有权的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