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属于服务业,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
的计算方法:营业税=营业收入×5%
(1)用住房偿还债务,并用完工的房地产偿还贷款和银行贷款。房地产建成后,就没有钱可以偿还(即使在收紧货币后),部分房地产用于抵消贷款,通常是当销售不能“延期”时才通过销售程序要申报税收,甚至掩盖销售。
(2)使用已完成的房地产来抵消回租租金,以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等的非货币资产。例如,绍兴市的黄金时代广场和绍兴县的华联国际商贸城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都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回购取得一定期限的使用权,然后再转租赁或统一管理,以及相应的回租租金在房地产的售价中抵消(扣除)的问题,这种方法降低了房地产的销售收入(实时开发企业获得一定年限的使用权实际上是一种收益,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如果利息包括在应税收入中,则应另作讨论),并以“免费租金”的形式隐瞒租金收入或出租房屋和将房屋出租的其他利益。
(3)使用已完成的房地产支付应付的各种建筑和安装工程,广告费用和其他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房地产开发完成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以“优惠价格”将其出售给房地产,并使用市场价格与“优惠价格”之间的差额抵销付款。双方交纳的税款较少。
(4)使用完工的房地产来抵消员工的激励支出。近年来,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企业职工的收入相当可观,尤其是中层以上职工的收入较高。个体公司确定个体出售员工奖金的价格,差额用作收入分配。结果,营业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被少付。
5。广告管理费和租金收入不按要求征税。由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周期长,通常允许广告公司在开发用地上制作一些广告牌,以获取广告费收入,有些公司还建造一些临时房屋以出租,以获取租金收入。这些收入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征税。
(4)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中存在的问题。
1。使用虚假发票和发票发票等方法人为地增加建筑成本并减少应税收入。收缴虚假发票,发票,伪造发票等非法发票以支付费用,使用非法票据设定成本和抵销收入是房地产开发商逃税的一种普遍做法。
2。内部账户混乱,成本数据和费用凭证不完整,当同时开发多个项目时,无法区分成本负担,并且开发项目的成本也不是根据比率原理计算的。项目连续滚动开发的特性用于有意或无意地产生成本1.很难分清利润,从而暂时逃税。房地产开发公司通常跨时间跨地区发展,并同时开发多个项目。在整个项目通过验收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决算无法执行。如果房地产在一日之内未能通过验收,则项目本身无法在一日之内计算利润。此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将已完成和未完成项目的成本混合在一起,并将未完成项目的支出列出到已完成项目中。在多个项目和多个年度中,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任意调整当前的运营成本,因此已完成的项目几乎没有利润甚至亏损。
3。联营企业借款费用支出的支出政策不合理。自2004年5月严格控制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贷款以来,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已通过关联企业融资进行房地产开发。由于房地产行业占用大量资金且时间长,可借贷利息仅为注册资本的50%。,导致税收调整大幅增加。
4。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政策对房地产成本分配与相应售价之间的比例没有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当期可以扣除的开发产品销售成本,是指已经售出的开发产品成本。实用面积的单位成本是通过将成本对象的总成本除以总实用面积而获得的。由于没有明确划分实用面积单位成本,因此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更加随意。例如,在商业和住宅建筑中,一些企业使用位于底层的营业场所进行租金或自营业务。建造费用应尽早在所得税中扣除。它的成本分配是通过将整个建筑物的总成本除以总可售面积作为成本对象而获得的。住宅和商铺的单位成本相同,但商铺的实际售价通常为住宅住房的3到4倍,导致住宅和商务用房之间的利润分配不均,为房地产开发公司调整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创造了条件。
5。扣除公共辅助费用不符合相关的所得税扣除原则。对于大型社区,通常在成本核算中有更多的公共支持设施,例如社区商店,活动室,幼儿园等,企业已分配给销售成本,所得税减免以及这些支持设施房地产开发企业竣工后,出租或变卖。出租和出售财产的部分收入被视为营业收入,有些则转移到财产管理公司。
3。明确房地产成本分配与相应售价之间的匹配要求。已开发产品的成本计算方法应进一步完善。例如,在商业和住宅建筑中,应根据销售价格的不同将一楼的商业楼层和上方住宅的成本转换为系数。根据不同楼层分别进行计算,尽可能使销售价格与成本结转相吻合,使住宅和商务房的利润分配基本平衡。
4。明确公共支持费用的扣除政策。当前的税收政策中没有针对公共支持费用扣除的具体处理规定。根据项目的规定,如果只能免费将项目提供给居住委员会和其他相关管理部门而不能获得房地产证书,则可以将其分配给成本,以及社区食堂,活动室,可以将幼儿园等出租或出售给外界。房地产应视为营业税。
5。明确转让长期使用权的税收问题。长期使用权的转让应在现行的所得税政策中明确规定,就好像房地产的销售被认为与营业税政策相一致,并按照征收房地产的行政措施核算。房地产企业所得税。
(5)加强对低价房产的关键检查。使用房地产还清各种应付款(包括用于偿还债务的房地产,用于偿还借款的完整房地产,银行贷款,回租租金,交换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以及各种应付的建筑安装项目)资金,广告支出和其他支出,抵消员工激励支出等),以低价向内部员工出售住房作为奖金和福利支出属于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应加强房地产销售。低价格和对内部员工的销售集中检查,根据销售时间核实类似产品的价格,并弥补少缴的税款。
(六)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运作的特殊性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复杂性,在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中,我们必须特别坚持以下事实:未经调查,没有发言权。在采取各种税收管理和检查措施之前,有必要进行深入而透彻的调查,分析和剖析,并进行系统的思考,并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