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批发企业销售蔬菜不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产品税收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 52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列免税项目第一项所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那些直接从事植物栽培,收获和动物养殖,捕捞单位和个人卖出的票据中所列的自产农产品;上述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农产品外包,单位和个人购买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仍在注释中列出不属于免税范围的农产品,应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企业所得税法可能免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减免是指:(1)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土豆,石油,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种植; 2.育种新品种; 3.中药材种植; (四)林木的种植和种植; (五)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步生产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例如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营和维护; 8.海洋捕鱼。(二)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通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减半:(一)种植花卉,茶叶,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 2.海水养殖和内陆养殖。从事被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国内项目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因此,如果农产品由农民合作社的成员生产,并且由合作社负责销售,则他们可以享受上述优惠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优惠。
蔬菜销售收入免征所得税,计入免税收入。这些初级农产品必须由农业生产者(称为个人或单位)生产和销售,以便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15条以下各项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出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具;
(3)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和设备;
(5)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免费援助的进口材料和设备;
(6)残疾人用品由残疾人组织直接导入;
(VII)我自己出售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或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或减税项目。
扩展数据
所得税具有税制广泛,税基累进和税率高的特征,此外还设置了各种免税项(税基的范围和容忍度以及税基范围的免除)和扣除项,这可能是有效的促进横向和纵向平等。
通过所得税实现经济效率并增加资源分配效率和效率损失。由此产生的效率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经济效率是指所得税是否可以以最有效的方式分配经济资源,对社会的负担最小或收益最大。
管理效率是指税收收集成本是否降低到最低税收水平,国家的实际收入最大,纳税人的额外负担最小。
经济决定税收,而税收影响经济:
所得税和经济稳定。经济稳定收入税取决于经济波动较大的国家的所得税。
①政府的自决政策改变了财政支出的规模和方向。
②税收自动稳定器。由于所得税的性质,它具有“自动稳定器”的特征。
③相机决策的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