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所得税税率减半,减为20%,实际为10%。
答:在总部统一领导下,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物流企业设立的跨区域机构(包括处所和网点)不得在统一领导下经营银行账户,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总部统一核算对于通过计算机与总部相连并执行统一,标准化管理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缴纳,跨地区机构不在本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跨区域事业单位,不包括在统一纳税范围内,应当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