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需要支付6 * 25%= 125万。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纳税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包括以下6个类别: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关联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其他组织。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1.房地产销售营业税,税率5%(按销售收入计征);
2.城镇建设税率为7%(按营业税计算,分为乡镇1%,城镇5%,县级以上城市7%);
3.教育附加费税率为3%(基于营业税);
4.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1-2%(税费是根据营业税计算的,是否根据各省的规定征收);
5.印花税为0.05%(根据销售收入征税);
6.土地增值税税率为30%-60%(销售收入从税收的增值税额中扣除成本和土地价值后,其计算更为复杂);
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该税是根据公司的年度利润计算的,这很难计算);
8.如果是为个人出售财产,则无需支付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该税金是根据售价与原始购买价格以及上述1 6税)。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第八条企业销售未完成的开发产品的应税毛利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根据下列规定确定:规定:
(1)如果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或计划分开的城市所在的市区或郊区,则不得小于15%。
(2)开发项目位于县及地级市区和郊区时,不得少于10%。
(3)如果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则不少于5%。
(4)如果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险改建房,则不得少于3%。
换句话说,季度公司所得税预收款:预售收入×应税毛利率×25%的公司所得税率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9条第9条企业销售未完成的开发产品所得的收入应按季度划分(或几个月),根据估算的毛利率计算估计的毛利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产品开发完成后,企业应及时结清应纳税费用,并计算前一次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润,同时计算其实际毛利润与其相应的估计毛利计入当年企业。该项目的应税收入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
在年度纳税申报表中,企业必须发布有关开发产品的实际毛利与估计毛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