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描述:我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伙成立了一家基金合伙企业,该基金合伙公司成立了全资的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具有年度利润。担保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向基金合伙企业支付股息。基金合伙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各投资公司派息。收到此股息后,我的公司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回答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2008] 159号规定:“其次,合伙企业应将每个合伙人作为纳税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采用“先分后税”的原则。您的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应获得公司股利,包括股利,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最近,一些公司开始询问公司股息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的股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股息,另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息。独资合伙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收入是投资者的个人收入,因此没有股息和税收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收入必须首先按照规定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分配税后利润,其个人股东取得的股利应根据利息税项缴纳个人所得税。分红和分红,税率为20%。
私营企业应根据营业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许多纳税人对私营企业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存在疑问。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和经营并以有偿劳动为基础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私人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因此私人企业不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应该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缴纳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李方路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