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税率为20%,但国家政策减半为20%,这意味着20%减半并征收10%。了解?
A.新作物品种的育种
B.林产品的收集
D.畜禽养殖
从事以下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选择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种植;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例如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营和维护
8。海洋捕鱼。
(2)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征收: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从事受国家限制和禁止开发的项目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 133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财政部门(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以下是关于小企业和营利性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
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0,000元(含30,000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收入应减至50%。应税收入须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通知中提及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有关税收政策的小型获利企业。
请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