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收取后退回的增值税在退回时计入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当期收入以缴纳企业所得税。
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74号文件规定:企业免征或退还营业税(包括立即退税,首次退税),但国务院,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除具有特定目的的项目外,应将其纳入企业利润,并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首先征收的增值税然后作为补贴收入退还的增值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1.企业税前征收的税款是一种财政资金。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取决于其是否满足“非应税收入”条件。《财税[2009] 87号》两个文件!!有非常详细的说明。
其次,在结清年度结算时,企业在税收之前收取的税款必须作为“非营业收入”(政府补贴收入)包括在企业的总收入中。如果满足“非应税收入”条件,则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应在“非应税收入”列中输入抵消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