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的规定:1。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支付给指定金融机构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不包括在个人的当期费用中。薪金和薪金收入,免收征款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比例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的,应当将其计入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并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最初提供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3。企业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和医疗补贴,应当全部计入接受者当期的工资和薪金,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外国个人以实际报销和报销的形式获得的住房补贴仍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财税字[1994] 020号)。
4。个人对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收入捐赠,是指中国通过社会团体和国家机构对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严重的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的捐赠。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