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在季度所得税报告中列出。估计贵公司目前的利润还没有达到50万元。
如果利润超过50万元,系统将自动转换为非小型微型企业。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小微企业享受的所得税优惠幅度降低了50%,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此外,企业无需批准或进行特殊备案即可享受此折扣。他们符合小型和低利润公司的要求,并且在申请时可以自动享受此政策折扣
应税收入少于500,000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将被减半。税率为20%。举例:如果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0,则应纳税所得额为30 * 50%* 20%= 30,000元。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2)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单
①企业所得税按年征收,按月或按季度预缴,并于年底结清。
②企业应在当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交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提前缴纳税款。
③企业应自年底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清缴费用和应退税款。
④如果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开始营业,或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其业务活动,因此该纳税年度的实际营业期少于12个月,则其实际营业期间应为一个纳税年度。
⑤如果企业在年中终止业务活动,则应在实际业务终止之日起60天内处理当期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向税务机关的缴纳。
注意会学
引入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增加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在政策调整前,将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百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0%,并以2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实际的税负是10%。此调整引入了过多的累进税计算方法。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部分。一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百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减为应纳税所得额25%,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二是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税率部分应税收入减少50%,企业所得税以20%的税率计算和支付。实际税负为10%。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