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小型和微型企业救济
月收入低于30,000的人免税
小型增值税支付者是小型和微型企业,他们提交季度报告。
季度的免税收入不超过90,000的增值税免税额。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公司所得税有两种类型:1.批准的征收,即税务局根据销售收入为您核实征收率。2.所得税征收; 2.检查帐户收款,即根据您的账面利润*所得税税率是您必须支付的所得税。
取决于税务局是否为您批准所得税表。如果未选中,则无需提交或报告。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营业税减免按月或按季度计算,而不是按年度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71号),自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2015年月销售额在20,000元至30,000元之间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公告》第1条和第2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57号),
1.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0元(包括30,000元,下同)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以上文件。其中,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和具有季度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其季度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2.兼营营业税项目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分别核算,每月销售额不超过30,000元(以如果每月缴纳9万元,则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季节性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因此,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营业税减免是按月或按季度计算的,而不是按年度计算的。
当年营业额超过3 * 12 = 360,000时,表示有一个或多个月份(或季度)未获豁免。享受豁免的其他人则无需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