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低利润的公司以20%税率的一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的季度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1号公告),表中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因此,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减半是基于应税收入金额按15%计算。
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国家采取的灵活调整措施,以利用税收经济杠杆来鼓励和支持企业或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企业所得税条例》的原则规定了两种优惠的税收减免。一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他们。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们可以定期减税或免税;提供减免税的企业,应当按规定执行。税制改革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有政策性强,影响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政策,可以在国务院批准后继续执行。
1,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规模,营利性企业,无论采用审计征税方式还是经批准的征税方式,年应税所得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享受应纳税所得额中包括收入减少额的50%,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按20%的税率计算。 2.符合要求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在预缴,年度结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您可以享受半税政策。3.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应按季度统一预缴企业所得税。(四)企业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享受半税政策:五,企业在年度结算和结帐期间不符合小,营利性企业要求的,提前享受半税政策。付款,他们应该弥补交税。6.根据本公告的规定,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应在2018年第一季度享受免征半税政策的企业所得税预付款,并将其从企业中扣除以下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
对于微薄利润的所得税免税包括在“营业外收入”主题中。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款: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计算小型低利润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1.小型和盈利企业的资格条件:
职工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
或其他雇员不超过80人且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
2.在企业所得税表格中的“符合条件的减免所得税的小型和盈利性企业”栏中填写累计金额的方法:
类型A(帐户收款):{“实际利润”累计金额:≤100,000元,所得税减除额=应纳税所得额* 15%;
从100,000元(不含100,000)到300,000元(包括300,000),所得税扣除额=应纳税所得额* 5%
B型(已批准收藏):
“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所得税扣除额=应纳税所得额×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减免幅度为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法》第92条第28条第1款的规定,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在该国,以及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于年应税所得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规定的金额为6万元,即自2012年1月1日起,其收入的50%包含在应税收入中,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
自2014年1月1日起,将规定的金额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自2015年1月1日起,增加至20万元;国务院最近一次会议再次从20万元至30万元。也就是说,所有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收入都可以减半,并以2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计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仍是原始分录,但在预付款项计算中,应将当年的累计利润乘以税率以获得当年的累计应付金额,并且然后减去累计支付该数字并获取该季度应支付的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企业所得税
纳税时的会计分录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