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低利润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的小型低利润企业。小型低利润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和“低利润”上。除了要求该国的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外,它还包括三个标准:
首先,总资产。工业企业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第二个是雇员人数,工业企业的雇员人数不超过100,其他企业的雇员人数不超过80;
第三是税收指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
6月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扩大小微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低利润企业的年应税收入上限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