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二月企业所得税-一日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提问时间:2020-05-02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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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2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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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谁的捐赠款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呢?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费用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不予扣除

2.睡觉前不得扣除其他捐款。

3.目前尚无税前全额扣除的规定。

请问什么样的捐赠支出在企业所得税中可以全额扣除?

通常,有一些特殊的文件可以完全扣除,否则就不能完全扣除,例如:企业为特定事项的捐赠,例如汶川地震后的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实施中若干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发生汶川市重建等具体问题。地震,企业举办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104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财政问题通知》(财税[2003] 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 180号)等问题。 )和其他相关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完全扣除。企业产生的其他捐款,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和《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抵扣。 ”

企业所得税用于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比例

捐款有一定的限制。《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年度利润的12%以内进行公益捐赠的内资企业(不论是外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可以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1.企业捐赠

1.当前的税收政策

1.1财税[2008] 62号文件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企业的公益性捐赠。

其中:

1.1.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慈善捐款。

1.1.2《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规定规定:慈善捐赠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利用县级以上的慈善团体或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公益事业《中国公益捐赠法》捐赠事业。

公益社会组织是指也满足以下条件的社会组织,例如基金会和慈善组织:

(1)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目的是发展公益事业,而不是为了牟利;

(3)所有资产及其增加值归法人所有;

(4)收入和营业余额主要用于符合设立法人目的的业务;

(5)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得属于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

(6)不从事与成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7)拥有完善的财务会计系统;

(8)捐赠者不以任何方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9)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其他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1.3其他税收法规规定:对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应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公众福利在向性青年等场所捐赠的款项,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全额扣除。

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捐赠法》规定:

公益是指以下非营利性事务:

(1)帮助减轻灾害,减轻贫困,向残疾人和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供援助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健康,体育;

(3)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对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如何规定?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通过县级以上社会公益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事业部门的公益事业捐款。

2.年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得出的大于零的数额。

3.根据现行税法,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通过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对公益事业的个人捐款扣除所得税之前扣除。

4.个人通过中国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严重的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该金额的30%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

5.对地震灾区的捐款和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款可以在扣除税款之前全部扣除。

6.《税法》中对公益捐赠的30%税前扣除意味着,除全额扣除外,一般捐赠支出可以是税前的,且不超过应纳税额的30%的上限。收入根据实际扣除额,即捐赠超过30%,只能扣除30%,不超过30%,则根据实际发生额扣除。全部扣除额必须由税法规定,且不受30%上限的限制。

7.如果您捐出所有钱,您可能还需要缴税。如果不是全部扣除,则只能扣除30%,其余的70%需纳税,也就是说,捐赠时必须纳税。这在税法中是不合理的,主要是因为防止避税。

8.相同收入的多次捐赠可以累计扣除,但是通常必须在申报税收之前实际捐赠,以及如何在捐赠之前退还税款,目前尚无相关规定。

扩展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益捐赠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额如下:

1.企业通过县级(含县)以上的慈善社会组织或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组织捐赠的慈善活动和公益性支出,占总数的12%年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其中一部分;结转后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上。

本条所述的公益社会组织应有资格依法对公益捐赠进行税前扣除。

本年度的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得出的大于零的金额。

2.企业在当年产生并在上一年结转的公益捐款,应允许在当年的税前扣除,且不得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12%。那年的企业。

第三,允许将企业当年未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结转到下一年度,但结转期间不得超过三年。捐款年份的第二年。

第四,企业在计算公益捐款的扣除额时,应先扣除前几年结转的捐款,然后再扣除当年产生的捐款。

五。此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捐赠中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以按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