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收入金额填写累计收入。应税收入是收入乘以应税收入率。应税收入是应税收入乘以25%。缴税额减去已缴税额。
纳税申报表是指当纳税人被告知纳税义务的履行并向税务机关申报在纳税期内应纳税额时应填写的表格。需要提交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相关税收信息。税务局的有关文件对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有非常详细的说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就足够了;
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报告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的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报告会计系统所占的运营成本。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成本(费用)。
3.第4行“利润总额”:填写会计系统计算出的利润总额,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填写本行根据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得出的估计利润。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
4.第5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
5.第6行“应付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第6行=第4行×第5行,第6行≥0。
第7行,“所得税减免金额”:填写当期享受的所得税减免的实际金额,包括减免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和小型利润企业,科技企业,并经税务机关批准其他减免税备案。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而“当前金额”列未填写。
8.第9行“已补偿(可退款)的所得税金额”:填写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补偿(退款)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当第9行<0时,填写0,并且“此期间的金额”列未填写。
9.第11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海外收入。
10.第12行“本月(季度)收入的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税收入计算出的当前应税收入。
按季节划分的预付款公司:第12行=第11行×1/4
每月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额。
12.第14行“应付本月(本季度)的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当月应付本月(季度)的所得税。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第13行,“确定本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该税项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本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权威。
(1)纳税总企业的总部根据实际付款额:
第9行×预付款的25%应该由总部共享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应纳税额的25%
(3)纳税人总行的总部,该总行通过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预付了:
行16×总公司应付款的25%
15.第19行“用于中央税收分配的收入税额”:根据该表的第一部分(第1-16行)填写本月或季度的预付款的汇总纳税人总行所得税额。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照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
第9行×中央政府预先分配的集中税的25%
(2)根据上一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预付的总纳税人总行:第14行×中央政府集中分配的预付税率的25%
第16行×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预付款的25%
16.第20行“分支机构所得税金额”:根据此表格第一个月(第1-16行)本月第一个月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汇总纳税人总部,或25美分硬币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股份的预缴比例计算。
第9行×分行预付款比例的50%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值,汇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分行评估的预付款率的50%
第16行×分行预付款比例的50%
(本行分行填写总行宣布的第20行“分行影响的所得税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根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所得税的分配”:根据当前总部申报表“分支机构的所得税收入”的第20行填写纳税分支机构的摘要×此表“分配比例”的第21行”量。
普通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1(1)中的“收入表”;金融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1(2)中的“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机构,社会组织,私人非企业单位,营利性组织应填写附件1(3)“收入单位,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的“总收入”,包括税法规定的非应税收入。
2.在第2行的“运营成本”项中,填写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实际总成本。该项目应基于对“主要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帐户的发生金额的分析来填写。普通企业计算并填写第二个附表(一)《费用支出表》;金融企业计算并填写第二表(二)《金融企业成本费用表》;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2.非营利组织应填写所附的附表一(3)“机构,社会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和附件二(3)“机构,社会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分析和报告。
3.第3行“营业税及附加”:填写纳税人应为该业务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的分析填写该项目。
4.第4行“销售费用”:填写纳税人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和其他费用,以及专门为销售公司商品而设计的销售组织的员工薪酬和业务费用业务费用。该项目应基于“销售费用”帐户中的销售额分析来填写。
5.第5行“管理费用”:填写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而产生的管理费用。该项目应基于对“行政费用”帐户金额的分析来填写。
6.第6行“财务费用”:填写纳税人为生产运营筹集资金而产生的筹款费用。该项目应基于对“财务费用”帐户金额的分析来填写。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写纳税人的资产减值损失。该项目应基于对“资产减值损失”帐户的发生金额的分析来填写。
8.第8行“公允价值收益”: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填写纳税人应将其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的税项价值损益,例如金额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该项目应基于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金额的分析而填写。如果是亏损,请在此项目中填写“-”。
9.第9行“投资收入”:填写纳税人的外国投资以各种方式获得的收入。银行应根据“投资收入”帐户中产生的投资额填写分析。如果丢失,请用“-”填充。处置和转让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处置收入的一部分应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中转出,并计入本行,包括海外投资应纳税所得额。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写纳税人的当前营业利润。根据上面的行计算并填写该列。
11.第11行“营业外收入”:填写纳税人产生的与其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其他企业在附表1(1)“详细收入表”中填写有关项目的计算;金融企业采用附表1(2)《金融企业详细收入表》填写表中相关行的计算。
12.第12行“非营业费用”:填写纳税人产生的与其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费用。通常,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2(1)“成本和费用明细表”中的相关行计算;金融企业填写并填写附表2(2)“金融企业成本和成本明细”中的相关行计算。
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写纳税人当前的利润总额。根据上面的行计算并填写该列。该金额等于10行+ 11-12。
14.第14行“增加税项调整”:填写纳税人未在总利润中包含的应税收入项目,不允许通过税项扣除的支出项目,超过扣税标准,资产应税调整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当期预售收入估算的利润。纳税人根据附表三“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调整增加额”一栏进行计算和报告。
15.第15行“减少税收调整”:填写以下报告:纳税人已将其计入利润总额,但暂时不能将税款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并且增加了根据上一年税收法规从上一年结转了当年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减少收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收入(已转换为销售收入),以及按规定计算的估计利润。纳税人根据附表3“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减免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16.第16行“包括:非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中所包括的,属于税收规定,所收取的行政和机构费用的税收拨款依法并包括在财务管理中,国务院规定的政府经费和其他非应税收入。
17.第17行“其中:免税收入”:填写已计入总利润且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的收入或收入,包括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在符合条件的居民中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在中国设立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股权投资收益,例如股利和实际上与机构和场所有关的股利;合格的非营利组织收入。银行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净投资收入”主题的发生额填写分析。
18.第18行“包括:收入减少”:填写纳税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指定的资源的使用。标准产品将扣除规定收入的10%。
19.第19行“其中:来自减税和免税项目的收入”:填写应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单独计算的减税和免税项目的收入。
20.第20行“其中:额外扣除”:填写纳税人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以及安置残疾人方面产生的实际研发费用。国家鼓励的其他就业人员支付的工资。如果符合税收条件,则应按附加扣除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1.第21行“包括: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如果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投资了一家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超过2年,则可以占股权投资的70%其投资额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持有该股权的两年内扣除。如果扣除额在当年不足,则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
22.第22行“添加:用于弥补国内损失的海外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纳税人计算和支付企业税款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所得税,利润可以弥补国内商业组织的损失。即,当“利润总额”加上“税收调整增加额”减去“税收调整减少额”为负数时,银行填写企业用于补偿国内损失的海外应纳税所得额中的最大值不得超过公司所有的海外税收收入;如果是正数,如果上一年没有损失,则银行填零。如果上年度有亏损,则以应弥补上年度亏损的最大值为准,且最大值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的全部海外应纳税所得额收入。
23.第23行“税收调整后的收入”:填写当期纳税人的调整后应税收入。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13行+ 14-15 + 22行。如果此行为为负,则是可以在下一年结转的亏损额(可以在当年弥补的收入额);如果为正数,则应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4.第24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在纳税前弥补的上一年的损失额。该金额等于附表4“公司所得税弥补损失的详细清单”第6行第10列。但是,它不得超过此表第23行的“税项调整后收入”。
25.第25行“应税收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23-24行。该银行不得为负。该表第23行或按上述顺序的计算结果为负,并且该银行的金额应填充为零。
26.第26行“税率”:填写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
27.第27行“应付所得税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25×26行。
28.第28行“所得税减免额”:输入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实际减少或免除的公司所得税额。包括中小微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过渡政策的企业,实际税率与法定税率的差额等。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减免税批准。该金额等于附表V“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33行。
29.第29行“贷方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在购置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方面的投资。设备投资的10%可以来自企业年份应纳税额中的应纳税额;如果当前年度不足,则可以在接下来的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额。该金额等于附表5“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40行。
30.第30行“应付税款”:填写纳税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额,并根据上述相关行号进行计算和填写。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27-28-29行。
如果在国外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额小于信用额度,则根据在国外缴纳的实际所得税额列出“外国所得税信用税额”;如果大于信用额度,则填写信用额度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部分,您可以使用年度信用额度来抵消未来五年内当年税收抵免的余额。
33.第33行“应付实际所得税”:填写当期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30行+ 31-32行。
34.第34行“当年的累计实际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在当月(季度)支付的累计所得税金额。
35.第35行“包括:收集纳税人的总部以分摊预付税额”:填写纳税人总部从1月到12月(或1到4季度)分担的本地纳税人的预付税额)。
36.第36行“其中:总公司对总税款的财政调整预先支付的税款总额”:填写自1月起总公司总税金的税收调整收入到十二月(或1-4个季度)图书馆的预付税额。
37.第37行,“包括:收集由纳税总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分配的预付税款”:填写当地分支机构以共享预付税款。
38.第38行“合并税(母子系统)成员企业的预付款比例”:填写国务院批准的预付预付费成员企业的比例。
39.第39行“合并纳税人的原地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合并的纳税会员公司的原地预付所得税金额。根据“实际应纳税额”和“预付比例”“计算并填写。金额等于此表的第33×38行。
40.第40行“今年应交所得税(可退还)”:填写当期纳税人应交所得税(可退还)。金额等于此表的第33-34行。
41.第41行,“本年度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扣除额”:填写已结清并缴纳以前年度已缴税款但尚未处理退税并支付了税款的纳税人数量今年数量。
42.第42行“上一年的未存储收入金额”:填写纳税人上一年的损益调整税,上一季度的第四季度或十二月预付的税款和在今年的存储中收集和结算的税额。
IV。表内和表间的关系
1.第1行=附表1(1)第2行或附表1(2)第1行或附表1(3)第3至7行的总计。
2.第2行=附表2(1)第2 + 7行或附表2(2)第1行或附表2(3)第14行
3.第10行=第1-2-3-4-5-6-7行+ 8 + 9行。
4.第11行=附表17(1)第17行或附表1(2)第42行或附表1(3)第9行
5.第12行=附表2(1)的第16行或附表2(2)的第45行。
6.第13行=第10行+第11-12行。
7.第14行=附表III第3行第3列的总计。
8.第15行=附表III第55行的第四列的总和。
9.第16行=附表14,第4行第4栏。
10.第17行=附表5的第1行。
11.第18行=附表5的第6行。
12.第19行=附表5的第14行。
13.第20行=附表5的第5行。
14.第21行=附表5的39行。
15.第22行=附表VI的第7栏总计。
16.第23行=第13行+ 14-15 + 22。
17.第24行=附表IV的第6行第10栏。
18.第25行=第23-24行(当该行<0时,首先调整第21行中的数据以使该行≥0;当第21行= 0时,则行23-240)。
19.在第26行报告25%。
20.第27行=第25×26行。
21.第28行=附表5的第33行。
22.第29行=附表5的40行。
23.第30行=第27-28-29行。
24.第31行=附表VI第10栏的总计。
25.第32行=附表六第13列的总计+附表六第15列的总计或第17列的总计。
26.第33行=第30行+ 31-32。
27.第40行=第33-34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