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在扣除所得税之前扣除纳税人的直接捐款。
《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所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1条-“公益捐赠”是指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法中要求公益事业的社会团体或人民政府。县级及其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公益捐赠。
自2008年1月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新法律对企业的定义与旧法律有所不同。根据有关纳税人的新法律,医院应为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但是,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对机构,民间组织等是否定义为纳税人做出最终解释,而且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对法律的理解不同,因此某些地方可能设有指定的医院和医院。其他机构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因此,如果要声明,请从2008年1月开始。
最终解释权归当地税务局所有。
公立医院本质上应该是公共机构。首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条,公共机构也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其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根据2009年财税第122号第1条的规定,以下五类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第三,根据《财税》 2014年第13号的规定,需要以程序性方式确定非营利组织以享受免税待遇。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以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