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应恢复当年的纳税和结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上年实际发生的支出作出专门的申报,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扣除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遵守税收法规,但不得扣除或扣除。在解释之后,将给予补充,直到每年对该项目进行扣减为止,但补充的确认期不得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