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工资只能在税前扣除。如果没有收入,也无法产生收入,则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53条企业所得税是根据纳税年度计算的。纳税年度从公历的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如果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开始营业或终止其业务活动,以致该纳税年度的实际营业期少于十二个月,则该实际营业期应视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的,清算期间为纳税年度。
因此,成立少于一年的新公司且没有收入,则需要每年的公司所得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