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是电子产品;
2.《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电子产品固定资产的最短折旧期限为3年;
3.企业所得税法并未确定固定资产残值的具体比例,企业将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只要合理就可以,但是一旦确定就不能随意更改;
根据上述规定,计算机的折旧期限可以在不小于3年的范围内确定,可以为3年或4年,5年以上;如果估计要出售二手计算机,则剩余价值由企业本身确定100元,也可以接受1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外,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最短期限如下:
(1)房屋和建筑物已有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的十年;
(3)与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期5年;
(4)除飞机,火车和轮船以外的运输方式为4年;
(5)电子设备使用了3年。
此外,设备的折旧期在不同行业中也不同。折旧期限通常小于设备的使用寿命,即使用寿命。在此基础上,参考折旧期通常会增加1-5年。
扩展配置文件: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指将可折旧折旧总额分配给固定资产的每个使用期时使用的特定计算方法。折旧是指由于使用而逐渐减少的固定资产价值中的一部分。
固定资产损失有两种: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有形磨损,也称为材料磨损,是由于使用而产生的机械磨损,以及由于自然力的作用而引起的自然磨损。无形损失,也称为精神损失,是指由于科学进步和劳动生产率提高而造成的固定资产价值损失。通常,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同时考虑这两类损失。
参考:《搜狗百科全书-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根据新的公司所得税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最短期限如下:
1.房屋和建筑物已有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使用10年;
3.与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应为5年;
4.除飞机,火车和轮船以外的运输方式为4年;
5.电子设备使用3年。
本文基本上遵循了《外国投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一些小的调整:首先,增加了授予国务院财税机关豁免的权力;第二,飞机的折旧期限从从5年改为10年;其次,除飞机,火车和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4年。最后,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期限从5年更改为3年。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1月1日生效。 2008。
税法目录:
第1章概述
第2章应纳税所得额
第3章应纳税额
第4章税收优惠
第5章从源头预扣
第6章特别税项调整
第7章集合管理
第8章附则
背景:
自2008年将两种税项合并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发行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已废止并废止。新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中关于税前扣除的规定但这非常简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企业取得的收入相关的实际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白金咨询咨询调查分析,这里该规定在2008年引起了很多税务企业纠纷。有鉴于此,国家税务总局计划于2014年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税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该文件于2007年11月28日在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2.加速折旧折扣
(1)一般加速折旧
由于技术进步,企业的固定资产确实需要加速折旧,这可以缩短折旧期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固定资产具有更快的产品更换速度;
(2)全年处于强烈振动和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如果采用缩短折旧期限的方法,则最低折旧期限不得少于规定折旧期限的60%;如果采用加速折旧法,则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计法。
(2)特殊加速折旧
(1)用于生物制药,特殊设备制造,铁路,造船,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制造,信息传输,软件2014年1月1日之后,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的六个行业的企业新购买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企业和获利企业,允许购入2014年1月1日以后研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共用的,单价不超过100万元的设备和设备。计入当期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按年计提折旧;单价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期限,也可以采用加速折旧。
(2)2014年1月1日以后新购入的各行业,专门用于研究与开发的,单价不超过100万元的仪器设备,一次计入当期费用。如果每年不计算折旧,则应纳税所得额被扣除;单价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期限,也可以采用加速折旧。
(三)企业所有固定资产中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在计入当期成本和费用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