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应纳税额少于100,000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缴纳半所得税。
2015年,小微企业所得税将分阶段计算。 1月至9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减半后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0月至12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三十万元,减半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