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调整上一年度的损益会调整上一年度的损益。
根据所得税的精神,2008年的损益调整影响了2008年的应税收入。因此,这不能反映在2009年的结算报告中。对于2008年的损益调整,企业应重新填写2008年度结算表。
由于提交了2008年和解和和解声明表格,本期补足或退还的金额反映在2009年和解和和解声明表格的第41和42行中。
原则上,只要涉及上一年的损益调整,就应重新提交增加年份的企业所得税结算和纳税申报表。
上一年度公司所得税调整损益的年度报告位于第24行: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请填写表4)。
但是,填写时请注意:
1.填写上一年的年度损益调整表后,将上一年的“上年度损益调整”数据转移到上一年的申报表中,这意味着数据将在其所属的年份填充。
2.上一年的损益调整是一个过渡主题,而不是报告主题。这是调整期的一部分,不包括在当期费用和支出中,并且包括在回收后的未分配利润中。它没有反映在所得税申报表中,但是如果您想增加未分配的利润(例如,增加收入和减少成本),则不会在以前的年度所得税中申报,因此您应该申报当前的税收增加。
扩展配置文件:
上一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帐户处理
1.企业调整以增加上一年度的利润或减少上一年度的亏损,借记相关科目并贷记该科目;进行调整以减少上一年度的利润或增加上一年度的亏损以进行相反的会计分录。
2.由于上一年的损益调整中所得税费用的增加,请借记帐户并贷记“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之类的帐户;由于上一年的所得税费用减少,会计收入减少了。
3.经过上述调整后,该本科课程的余额应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如果该帐户是贷方余额,则从帐户中扣除该余额,并记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如果借方余额是相反的会计分录。
一些企业询问如下:在2008年所得税汇兑期间,该企业由于某种原因弥补了
企业所得税,因为企业的“利润分配”为零,所以进行以下输入:
借:上一年的亏损调整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借用;今年的利润
贷款:上一年的损失调整
结果,在8月和9月,地方税务局补缴了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
附加费,这部分税费企业在上一年的亏损调整中列出。现在是2009年企业所得税交换
1.您的第二项输入有误,您应该这样做:借:上一年的亏损调整贷款: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只能是税后利润分配,不能从今年的利润中扣除补充所得税。
2.可以接受企业在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兑期间支付的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根据税法,2008年的汇兑前扣除额属于2008年的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规定应在前一年中扣除的各种项目的借方金额不能在以后的年份中扣除,因此
如果您做出以下规定,则在2009年所得税汇出时无法扣除某些税费:
扣除后,应税额应通过税收调整来增加。
3.如果当年遇到属于当年的费用,则是尚未通过汇款期的“先前年度亏损调整”,
“先前的年度损益调整”帐户反映了资产负债表日之后与事件相关的支出。
在所得税申报表中,没有“前一年损益调整”项,所有这些项均符合税前扣除规定对于
,在最终结算期间不会进行任何税收调整。然后汇款期间属于当年的费用
在付款期内重新提交给税务机关的财务报表的日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
在12月31日的利润报表与公司所得税年度报告的利润一致,并且对该年度报告没有任何调整。如
如果您已经进行了所得税汇款,所得税汇款期已过,并且发生了当年的支出,则此
情况很少,那么您将进行补充声明,并且仍必须重新提交财务报表。这部分引起了很多
税款和税款只能用来抵消未来的税款或退款。提醒我,这是因为它已提交给国家税务机关
的财务报表在收款和管理系统中是连续的,因此它不能是仅包含纸质说明的年度报告,
是否可以去重新报告以保持一致性,信息是否永久存储在计算机收集和管理系统中,您不去
仅使用纸质说明重新提交,此后,在计算机的收集和管理系统中将不清楚。
还有一些企业可以弥补增值税的报销,并应主动向当地纳税,以支付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