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标准是月收入不超过30,000,季度收入不超过90,000
企业上年度发生的可抵扣和不可抵扣支出,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规定执行。 2012年15月15日。
第6条第6条:与往年发生的可扣减和不可扣减费用的税收处理有关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上年实际发生的支出作出专门的申报,应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抵扣。遵守税收法规,但不得扣除或扣除。在解释之后,将给予补充,直到每年对该项目进行扣减为止,但补充的确认期不得超过5年。
1,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规模,营利性企业,无论采用审计征税方式还是经批准的征税方式,年应税所得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享受应纳税所得额中包括收入减少额的50%,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按20%的税率计算。 2.符合要求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在预缴,年度结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您可以享受半税政策。3.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应按季度统一预缴企业所得税。(四)企业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享受半税政策:五,企业在年度结算和结帐期间不符合小,营利性企业要求的,提前享受半税政策。付款,他们应该弥补交税。6.根据本公告的规定,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应在2018年第一季度享受免征半税政策的企业所得税预付款,并将其从企业中扣除以下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