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分期付款的票据,在每个结算期末应计的票据利息记录为“应付利息”。对于一次应付本金和利息的
应付票据,在每个结算期末应计的票据利息记入“应付票据利息”。
对于应付计息票据,应区分是否已宣布要发行利息。宣言是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发出的。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征收入的通知》(财税[2009] 122号)第一条,下列非营利性收入为:组织是免税收入:税收收入和免税收入是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因此,利息收入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总收入的一部分。银行存款的利息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