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文化传播公司涉税:营业税:占营业收入的5%;城建税:营业税的7%;教育附加费:营业税的3%;文化事业建设费:销售收入的3%,企业所得税:应税利润的25%。还有其他小税:印花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和预扣个人所得税。
基本税: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的3%缴纳;
2.城市建设税按营业税的7%缴纳;
3.教育附加费按所缴营业税的3%缴纳;
4.当地教育附加费按所缴营业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额的三千分之三贴花;账簿按5元/本支付(每年启用时);十分之五的付款(第一年将全额支付,然后每年的部分增加将被支付);
6.城市土地使用税是根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缴纳的(不同地区,XX元/平方米);
7.财产税按自有财产原值的70%* 1.2%缴纳;
8.车船税根据车辆而定(各地法规不同,不同型号的税额不同,XX元);
9.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的利润)缴纳的(30,000元以内的18%,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的27%,100,000元以上的33%);
10.支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除了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成立的新企业)之外,上述税种也已申报并支付给IRS,所有其他税种均报告给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