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果采用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评估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情况,则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评分或:应税收入=成本(费用)支出/(1-应税收入率)×应税收入率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征收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六条规定:
如果使用应税所得税率来批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税收入=应税收入×应税收入
或:应税收入=成本(费用)支出/(1-应税收入率)×应税收入率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国税发〔2008〕30号“等于总收入减去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余额。
用以下公式表示:应税收入=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
1.批准的收款和审计收款方法,所得税每季度预缴并于年底结清。换句话说,通常按季度支付所得税。
2.核准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应付所得税=总收入*应税所得税率*所得税率
3.所得税税率:
(1)一般公司所得税率为25%,
(2)符合要求的小型且盈利的企业将按20%的减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国家需要优先支持的高科技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5%。
4.批准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额定应纳税所得额的通知》国税发〔2007〕104号《行业应税所得率(%)》的规定。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3-10制造业5-15批发和零售贸易4-15运输7-15建筑8-20餐饮8-25娱乐15-30其他行业10-30
5,年销售额100万元
应付所得税=总收入*应税收入率*所得税率= 100万*应税收入率*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