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的外国投资被视为销售。投资额-房地产相关税费的净值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以计算公司所得税的支付额。
非房地产公司在异地出售物业的税额如下:
首先是根据财产转让的数量支付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及其附加费。
第二是按照规定支付土地增值税。
第三步是将转移收入纳入当年收入,并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营业税法规,出售房地产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收,因此,在不同地方出售房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通过房地产的分支机构缴纳营业税。房地产位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建立无法人资格的商业组织的居民企业应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在不同地方出售房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使用房地产的所得税分行付款。
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这是分支机构还是跨区域项目部门?您可以看一下今年的国税函[2010] 156号,其中特别写了有关跨区域房地产企业的信息。
的内容如下:
2.二级分支机构的统一会计
3.总公司将企业所得税预分配给项目所在地
由建筑企业总部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门应按每月或每季度实际营业收入的0.2%,由总部将企业所得税预分配给项目所在地项目和项目办公室税务机关预先付款。
4.总公司汇总应付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建筑业企业总部应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总额,并按照以下方式预缴:
(1)如果总部只有一个跨地区的项目部门,则在扣除项目部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将根据其余额在本地支付;
(2)总部只有两个分支机构的,应按照国税发[2008] 28号的规定计算总部和分支机构的应纳税额;
(3)如果总部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则应先扣除由项目部门预付的企业所得税,然后按照国家税收[2008]文件编号规定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缴税款的计算方式。
5.分行和项目部门不进行结算和结算
6.跨地区运营的项目部门应签发“对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