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所需的公司年度纳税申报表(A)表格和所附表格,然后自然算出要缴纳的税款(退款)。
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和经营(包括试生产和试运行)的所有纳税人,或在纳税年度中途终止其业务活动的所有纳税人,无论他们是否处于减税或免税期,无论其利润还是利润。损失,应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执行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用于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
纳税人实施了固定金额的公司所得税,将不会进行最终结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区域营业税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22条规定。 ),第22条规定:一个月内,纳税人的年度所得税清算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分支机构均不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支付。当年应交的所得税由总公司缴纳到中央国库中。对于当年的超额所得税,总公司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签发“税收退还函”等凭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从中央国库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