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所得税会计的参考文献-有关企业所得税汇算的税收政策

提问时间:2020-05-01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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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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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近五年内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参考文献,五年前的不要

过去五年中新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参考

税法题目,关于企业所得税。

求<企业所得税会计研究>论文的参考文献

1.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与选择

1.应付税法和税收影响会计法。

中国允许公司在应纳税法和税收影响会计方法之间进行选择。笔者认为应尽量采用税收影响核算方法。原因如下:①税收影响核算方法全面反映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和匹配率原则上,当期所得税支出与当期实现收益相匹配,当期所得税支出应从当期损益中扣除,不计入以后期间。当期所得税支出不应当从当期损益中扣除。②税收影响会计法可以正确反映税后利润。从某种意义上讲,将部分税款递延至以后几年相当于获得企业的无息贷款,这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极为有利。③将来,国家只会颁布税法,而有关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许多具体规定将下放给企业。税法与公司财务会计系统之间的差异将逐渐扩大,导致更多的时间差异。因此,从发展的角度看,企业应逐步采用税收冲击会计法对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④在相同税率的条件下,两种方法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应缴纳的税额相等,但每年缴纳的额度不同。所得税税率不是一成不变的,税收的选择以更大的灵活性影响着会计法。

2.税收影响会计法中的递延方法和债务方法。

中国的所得税会计应采用债务法,原因如下:①在债务法下,资产负债表表示为应付未来税款的负债或代表预付未来税款的资产。与递延法相比,债务法更加注重资产负债表数字的真实性,不仅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而且更准确地反映了经济业务的实际税收影响。②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债务法比递延法更符合匹配原则,可以确保在改变税率或新税率时不会严重影响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征收税款。③《债务法》根据当期税率或将要执行的税率调整递延税款账户余额,使所反映的税收影响与当期和未来与税收有关的现金流量以及财务信息更为相关。提供的更有用。④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所得税率基本稳定,递延法和债务法基本计算出时间差,但从长远来看,选择税收影响会计法时宜采用债务法。。

谁有所得税会计的参考文献

参考资料:

[1]赵丽娟。所得税计划在会计中的应用。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07。

[2]朱志金。关于会计变更的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经济学家,2008,10。

[3]张浩波。新会计准则下的所得税会计。管理与技术,2007,04。

[4]周晓东。关于企业所得税会计若干问题的讨论。时代经济与贸易,2008年5月。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税收法律程序的加速,人们将越来越多。为了使用税收筹划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税收筹划将变得越来越成熟,并成为公司财务管理和业务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根据新税法,将会计的不同方面用于税收计划仍然是可行的。某些税收筹划方法无法减少企业缴纳的税款总额,但可以将纳税期限推迟到下一年或未来几年。由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因此延迟纳税时间也将为企业带来收益。本文对会计中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策略进行了相关探索。1.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商业,投资,财务管理,组织,交易等方面的事先安排和计划,可以从多种税收选择中进行选择税收负担以最低或最高税收优惠为目的的经济行为。

第二,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之间的关系

会计系统是限制会计参与者和利益相关者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系统的总和。由于各国会计制度的背景不同,根据它们与税收制度的关系,它们可以分为两类:税收导向的会计制度和投资者导向的会计制度。现代税款的计算和支付与会计的确认,计量和记录密不可分。即使在以投资者为导向的会计制度下,尽管其标准化财务会计报告主要服务于投资者和债权人,但其确认,计量和记录各种会计要素的程序和方法也基于征税。该系统可以识别,计量和记录收入,收入,成本,费用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和前提,甚至可以直接识别某些国家税收系统中的某些计算程序和会计计算方法。另一方面,在以税法为导向的会计制度下,其会计确认,计量和记录不一定与税制完全一致,并且存在一定差异。

在中国,为了使会计制度得到很好的实施并与国际会计惯例保持协调,必须遵循会计和税收分开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不一致或不一致,应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然后在纳税时进行调整。

III。会计中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策略

(1)使用不同的销售收入确认时间进行税收筹划

每种销售方式都有其自己的收入确认条件。通过控制收入确认条件,企业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在进行所得税计划时,公司应特别注意在年底附近发生的销售业务,因为此类业务最有可能计划收入确认的时间。

(2)将坏账准备的提取用于税收筹划

1.坏账准备的范围有所不同

当前的会计制度规定,除了应计坏账外,还应计其他应收款中的坏账。同时,如果公司的预付款项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款项的性质,或者如果供应商由于破产或取消供应商而无法再收到已购买的商品,则应转移该金额最初包含在预付款中。计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如果企业持有的无法收回的票据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不可能收回,则账面余额应转至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也就是说,在会计实践中,应收坏账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但不包括应收票据。税法规定,由于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仅限于年末应收账款。就是说,税法允许对计提的坏账准备在税前扣除的金额超出会计规定的数额为一项应收票据和一项其他应收款的数额。

2.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和比率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应由企业自行决定。一旦确定了提取方法,就不能随意更改。如果需要更改,应在会计报表注释中进行说明。具体方法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销售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等。税法仅规定一种方法,即应收账款余额的百分比法,其提取比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5%。

(3)使用不同的库存成本核算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或个人评估法来确定已发行存货的实际成本。即取消了先进先出法的应用,不允许企业使用后进先出法确认库存发出的成本。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定价方式。不同的库存成本核算方法将对企业的成本和总利润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应交所得税额也将有所不同。以下示例说明了两者之间的连接。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选择了库存评估方法,就无法在一定时间内随意更改。如果确实有必要更改评估方法,则应在下一个纳税年度开始之前将其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在会计注释中进行解释。。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有必要根据企业在会计年度末的经济运行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并根据会计年度选择对企业下一年有利的存货评估方法。以上原则。

(4)使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和固定资产年限进行税收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是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可采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加总法。使用不同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金额在数量上不一致,分配给每个期间的固定资产成本也各不相同,这最终将影响公司税收负担的​​大小。原始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只能使用直线法(平均年龄法)进行折旧,而新税法规定,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企业的固定资产需要加速折旧吗? 。,可以缩短折旧期限或加快折旧速度方法。这为企业所得税计划提供了新的空间。

IV。结论

认识到企业税收合同中会计确认和计量的某些原则和方法,允许某些会计政策选择,并能够将会计数据用作税收基础,然后在执行税收合同时,合理公司(纳税人)将强烈认识到,他们将充分利用与收税员之间会计信息的不对称性以及合同的不完整性来对与税收有关的会计事项进行税收筹划,以最大程度地提高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