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中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的部分可以在公司所得税前扣除。
)规定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寄售和承销企业支付的所有服务费,如佣金,差价,手续费,佣金等,均应提供完整,有效的书面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免征保险业务员佣金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可以扣除展览业务成本的40%。保险营销人员获得的销售收入。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剩余的劳动报酬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并收取。国税发[2000] 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规定:“第五十三条纳税人产生的下列条件的佣金,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
(1)具有合法和真实的凭据;
(2)付款对象必须是独立的纳税人或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个人(付款对象不包括企业雇员);
(3)除非另有规定,付给个人的佣金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按照上述规定收取的代理费,应缴纳的税款包括营业税(税率5%),城市建设税(营业税的7%),教育附加费(营业税的3%)税),路费(费用)税率为0.1%)和个人所得税(扣除800元后按20%的税率征收)。
信息费与代理费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