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以上未付款,三年内未进行任何业务交易,或者公司未付款的原因是由于另一方的供应质量,并且双方之间的争议尚未解决解决。如果您单位的应付帐款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债权人未确认亏损并在税前扣除的,应当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已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应付款在以后年度支付,则可以在纳税年度之前扣除。这里提到的“结论性证据”是指有效的声明,例如债权人的法律责任的书面声明或债权人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证明债权人未能确认亏损并在纳税前将其扣除) )和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