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改革”对建筑业的影响如下:
1.减少可抵扣营业税
在“收入改革和增加”之前,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完全扣除。“增值税改革”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不能在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增加。这是“增值税改革”对企业所得税最明显,最简单的影响。
2.减少可抵扣费用
在进行“营地改革”之前,企业支付的运费或其他人工成本可以在税前扣除,作为企业成本。“增值税改革”后,企业支付的运费或其他人工成本可以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扣除,含进项税的部分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扣除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向增值税的变更(以下称为增值税改革)是指从已缴纳营业税的先前应税的项目向支付增值税的变化。增值税仅支付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从而减少了重复纳税。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全面部署深化改革的基础上作出的重要决定。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特别是技术产业的发展。高端服务业的发展,如促进工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力,深化供应方面的结构性改革。
“增值税改革”对公司税负的影响将包括:
1.营业税改革为增值税的核心思想是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服务业发展。同时,“增加收入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从理论上讲,“税收改革和增加”可以避免重复征税,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实际上,由于企业类型不同,各行业经营模式的不同,税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和影响也很大。不完全是。
2.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
过去用作营业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税率通常为5%,但是现在有价商业税已从5%的增值税降低到3%。下降速度是明显的。据统计,在上海地区试点企业中,约13.9万家试点企业中有91000家为小规模纳税人,其中大部分为小型微利企业。这些企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税制改革后,他们的税收减少了约40%。国家大力支持和促进了小企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就业。
3.对一般纳税人的影响。
对一般纳税人的影响因行业的不同而不同,这是由于存在减税和税率设置的差异。以下主要从五种类型的企业进行分析:文化创意企业,服务型企业,物流企业,运输企业和建筑业。
(1)文化创意企业。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版权转让服务(包括商誉和特许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包括广告代理服务)以及会议展览服务(包括会议展览代理服务)。适用于文化创意企业的原始营业税率为5%,税制改革后,将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从直觉上讲,税率提高了,但是公司可以在购票过程中扣除公司在相关服务过程中购买的固定资产和材料成本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总体税负不会增加,甚至不会达到一定程度。下降。
(2)服务型企业。
服务型企业相对特殊,其劳动力成本在企业成本中所占比例较高。因此,依靠服务产生的利润也是企业利润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这样的企业获取增值税发票的可能性较小,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对较小,营业税转为增值税后的增值税税率高于原营业税率,这将增加公司“ s税收负担。
(3)物流企业。
根据“增值税改革”规定,具有一般纳税人的物流公司必须缴纳11%或6%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主要包括物流交付所需的燃料外包和设备外包。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在出境服务过程中支付的通行费,保险费和人工费等额成本费用不在投入抵扣范围之内。总体而言,税收负担将增加。
(4)运输业。
运输业最初申请了3%的营业税,在营改制后已改为11%的增值税。税制改革前,企业不能扣减固定资产等的购置,但“收入改革”后,公司购置的汽修配件和固定资产可享受减免,可以减少企业的购置税。企业。负担。但是实际上,对于一些初创公司或经营很长时间的公司,购买的新固定资产并不多,资金不足的公司也将使用融资租赁进行经营,但是固定资产资产进项税不能扣除。同时,这些企业的成本主要是人工成本,这部分支出不能扣除,税收负担会增加。
(5)建筑业。
营业税改革对企业增值税的影响主要取决于适用税率水平,毛利率和可扣除项目在营业成本中的比例等因素。税制改革后,适用税率低,毛利率低,扣除额相对较高的建筑公司将受益匪浅。由于增值税相对于营业税率的增加以及扣除额的不足,建筑业的营业税在转换为增值税后会受到最初的税项扣除问题。减税。将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一方面将有助于建筑公司提高机械设备水平,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优化资产结构并增强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引进新的机械设备,减少运营商减少了劳动力成本,从而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最后,约占35%的人工成本,并不是公司本身产生的全部人工成本,还包括至少20%的劳动力分包成本。尚不确定该国是否也对劳工公司实施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换。如果不同时进行改革,这部分劳务分包费用将对建筑企业的增值税负担产生最大的影响。
企业获得财政补贴时,应当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殊用途金融基金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通知》规定的三个标准(财税[2011])。 70号)。符合条件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支出形成的支出以及支出形成的资产的折旧和摊销不能在税前扣除;否则应该是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如,某运输公司全年获得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税),并于当年6月购买了3辆运输卡车,金额为300万元(折旧5年) ,全年花费汽油200万元。相关费用为300万元(含商务娱乐费10万元)。
1.在“增加营地改革”之前:
企业缴纳营业税:1000×3%= 30(万元);
企业缴纳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30×10%= 3(万元);
企业的卡车折旧:300÷5÷2 = 30(万元);
企业的会计利润:1000-200-30-300-30-3 = 437(万元);
可以扣除税前的商务娱乐费:1000×0.5%= 5 <10×60%= 6,应纳税额增加10-5 = 5(万元);
企业的应税收入:437 + 5 = 442(万元);
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42×25%= 110.5(万元);
企业的税后利润:437-110.5 = 326.5(万元)。
2.在“阵营改革”之后:
企业缴纳增值税:1000÷1.11×11%-(200 + 300)÷1.17×17%= 26.44(万元);
企业缴纳的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26.44×10%= 2.64(万元);
企业的卡车折旧:300÷1.17÷5÷2 = 25.64(万元);
企业的会计利润:1000÷1.11-200÷1.17-25.64-300-2.64 = 401.68(万元);{税前可扣除的商务娱乐费:1000÷1.11×0.5%= 4.5 <10×60%= 6,税收增加幅度为10-4.5 = 5.5(万元);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401.68 + 5.5 = 407.18(万元);
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7.18×25%= 101.8(万元);
企业的税后利润:401.68-101.8 = 299.89(万元)。
可以看出,在“大本营改革”之后,企业应税所得的计算方法发生了变化,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少了,但税后利润也相应减少了。这是由于会计变更引起的。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一些处于临界点(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的企业可以享受对小企业和营利性企业的税收优惠,减税幅度将更加明显。
综上所述,“加大营地改革力度”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企业所得税的变化,但改革的结果将减轻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