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直接记住未分配利润。
上一年的费用发票表明未输入上一年的应计费用结果。根据准则的要求,应先收集上一年的损益调整帐户,然后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这种情况会影响公司所得税。但是假设如果已经解决了结算,则应将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包括在当年的损益中以计算当期所得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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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今年,我们公司向银行借了一笔银行贷款,产生了利息。请问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该笔贷款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专业答案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可以扣除: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各项存款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计算量的一部分。对 ”
这表明,您公司贷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1.利息不得高于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否则将不允许税前付款。
2.收取利息的公司必须开具发票,该发票可以由当地税务局开具。满足以上条件,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1)从金融企业借款的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各项存款的利息支出,银行间借款的利息支出以及企业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为从非金融企业借款而支付的利息部分,不得超过金融企业对同一时期相同类型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鉴于中国目前针对金融企业的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 ,企业是在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同期类似贷款的利率说明”,以证明其支付利息的合理性。“同期金融企业类似贷款的利率解释”应包括签订贷款合同时省内任何金融企业提供的类似贷款的利率。金融企业应当是经银行,金融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等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同一时期的同类贷款利率”是指金融企业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企业信誉相同的条件下提供的贷款利率。它可以是金融公司在同一时期内宣布的同一时期的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公司向某些公司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