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要交税。两者都是企业,都在赚钱,自然纳税,并且是纳税大户
银行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取决于银行成立的具体时间。一般而言,2002年之前设立的机构的所得税在地方税中,而2002年之前在2002年之前设立的所得税在国家税中征收。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范围,以下是2009年新增企业的所得税规定:
(1)以企业所得税总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总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应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
(2)银行(信用合作社)和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类型的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税务局。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
从这个角度来看,2009年以后成立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管理。
中央和本地保留不同。通常,所有中央企业都归中央政府所有,而60%的地方企业都归中央政府所有。
国家收税项目包括:
1.增值税;
2.消费税;
3.海关对台湾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和直接贸易调整税;
4.公司所得税(中央公司所得税,铁路部门,银行总行,保险公司,外国银行,本地银行和非银行金融公司所得税)
5.证券交易税(征税前暂时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6.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收入和地方附加费;
7.用于海上石油资源开发的各种税收;
8.出口产品的退税;
9.自营职业者和集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0.中央税和共享税逾期未交的罚款收入;
11.铁路,金融和保险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和建筑税以及教育附加费;
1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征收的项目是: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车辆使用税;
6.房地产税;
7.屠宰税;
8.资源税;
9.城市土地使用税;
10.地方公司所得税;
11.印花税;
12.宴会税;
13.地方税的递延补偿收入;
14.对地方营业税征收的教育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