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
第四条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预先缴税:
(1)如果一般纳税人在各县(市,区)之间提供建筑服务,并且采用一般征税方法来计算税金,则扣除所有获得的价格的分包付款后的余额-价格支出应符合2%的预付税率按预付税款计算。
(2)如果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并选择应用简单的税法进行税费计算,则扣除所有分包付款后的所有获得的价格和超价费用,根据3%的税率计算预缴税款。
(3)小规模纳税人在各县(市,区)之间提供建筑服务,从所获得的全部价款和超价费中扣除已付的分包合同后的余额,应按3%的征收率计算。交税。
营改增知识后,建安工业的预缴所得税账户在不同地方处理:
借: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预付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注意:
业务改革和增加后,应根据以下六种情况在企业外预缴企业所得税:
1.不具有主要生产和经营功能且不对本地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和仓储支付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子公司内部子公司。
2.去年被指定为一家小型微薄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
3.那年新成立的二级分支机构。
4.本年度被撤销的第二级分支机构应从预缴已取消税务登记的企业所得税开始。
5.收集由纳税人在中国境外设立的没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
6.本期总公司亏损或未实现应交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行业个人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1条:“其他地方从事建筑安装行业工程业务的单位应在工程运营地点预扣个人所得税。如果收入在单位所在地分配,并且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完整且准确的会计帐簿和会计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将其返还至单位所在地以扣留个人收入税。 ”
外国建筑公司是否已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税务登记,如果没有,应作为企业所得税附加。如果以个人名义从事工程服务,则应征收附加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属于单位性质,则会计分录:
(1)根据税单
借款: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
贷款:现金等。
(2)在月底,根据所支付的税款
借款: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贷款: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
(3)结转时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所得税-个人所得税